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可透過嘉獎登記受到保護的對象包括:
- 澳門特區、其他國家或地區所授予的功績或優質勛章;
- 在官方舉辦或獲澳門特區、其他國家或地區官方承認的展覽會、展銷會及競賽上所獲得的獎章、證書、獎金或其他性質的獎勵;
- 由澳門特區實驗室及其他機關,或就有關目的具有資格的機構所簽發的證書、分析證明或所給予的表揚;
- 澳門特區、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官方機構、其他官方實體或場所的供應人證書;
- 具官方性質的其他獎勵或首選表示。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 申請人為持有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的人士。
- 申請人為按澳門特區法律設立的法人。
- 其他人士則必須委託以下任一人士作為代理人,並遞交有效的授權書:
- 在澳門律師公會註冊的律師;
- 持有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的人士;
- 按澳門特區法律設立的法人。
服務結果
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將獲批准登記及發給嘉獎登記證。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商標註冊處
通訊地址: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 1 – 3號 8樓
電話:
綜合接待中心 -(853) 8597 2220 / (853)8597 2266
申請查詢 -(853) 8597 2285
傳真:(853)2871 5291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