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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透過“銀行擔保”提供臨時擔保


如何辦理

辦理期限﹕公開招標公告刊登日起至遞交投標書期限屆滿前。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費用


審批所需時間

 


備註/申請須知

遞交投標書的期限及臨時擔保的金額載於公開招標公告及《招標方案》內;
銀行擔保書需按照載於公開招標《招標方案》之附件擬本製作,並由依法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業務的銀行發出。


相關規範或要求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資料提供:財政局(DSF)

最後更新時間:2017-03-27 12:20

公共行政事務 行政及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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