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收到判給通知書後的八日內。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費用 審批所需時間 備註/申請須知 銀行擔保書需按照載於公開招標《招標方案》之附件擬本製作,並由依法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業務的銀行發出;然後,有關人士把銀行擔保書交至公物管理廳。 相關規範或要求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列印本頁 資料提供:財政局(DSF) 最後更新時間:2017-03-27 12:32 PS-1-4-1361F 公共行政事務 行政及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