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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透過“銀行擔保”提供確定擔保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收到判給通知書後的八日內。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費用


審批所需時間

 


備註/申請須知

銀行擔保書需按照載於公開招標《招標方案》之附件擬本製作,並由依法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業務的銀行發出;然後,有關人士把銀行擔保書交至公物管理廳。


相關規範或要求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資料提供:財政局(DSF)

最後更新時間:2017-03-27 12:32

公共行政事務 行政及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