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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溢價金

土地溢價金繳付憑單之發出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於相應土地批給合同規定的繳付期限內。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出示需繳付土地溢價金的證明文件,如土地批給合同或財政局相關信函。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8樓

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特許及批給事務處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收齊文件後翌工作日起計3個工作日內完成  (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需知

1.取得不定期收入付款憑單 (M/B 格式)後,可到財政局地下、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仔接待中心之澳門財稅廳收納處付款;

2.可以現金或支票繳付。若以支票繳付,抬頭請寫上“財政局”;

3.若支票金額為澳門幣五萬元或以上者,應取得銀行承兌。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查詢電話:(853) 8599 0571/ (853) 8599 0538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財政局(DSF)

最後更新時間:2024-06-19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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