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於相應特許合同規定的繳付期限內。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特許人的申請信函或相關權限實體通知繳付的信函。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8樓
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特許及批給事務處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收齊文件後翌工作日起計5個工作日內完成 (服務承諾)。
備注/申請須知
1.取得不定期收入付款憑單 (M/B 格式)後,可到財政局地下、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仔接待中心之澳門財稅廳收納處付款;
2.可以現金或支票繳付。若以支票繳付,抬頭請寫上“財政局”;
3.若支票金額為澳門幣五萬元或以上者,應取得銀行承兌。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查詢電話:(853) 8599 0571/ (853) 8599 0538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稅務
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