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
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已填妥的「求職登記表格」或親臨各申請地點取得。
必須出示文件: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勞工事務局總辦事處:
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 221-279 號先進廣場地下
勞工事務局金龍中心辦事處:
澳門冼星海大馬路105號金龍中心3樓
勞工事務局職業培訓中心:
澳門關閘馬路101-105A號太平工業大廈第一期地下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
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理時間
勞工事務局總辦事處、勞工事務局金龍中心辦事處及勞工事務局職業培訓中心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中區市民服務中心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
費用
免費
質量指標
服務承諾
- 15分鐘內接待親臨諮詢求職手續的人士(只適用於勞工事務局總辦事處)。
- 15分鐘內接待求職登記的人士(只適用於勞工事務局總辦事處)。
備註/申請須知
- 求職者可登入本局網頁內「招聘及就業選配」搜尋合適工作。
- 求職登記有效期為四個月,如需於期滿後繼續尋找工作,可於登記失效後登入「網上求職服務」辦理、致電(+853) 8399 9828或親臨各申請地點辦理。
就業
居民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