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求職登記表格或親臨各申請地點取得
- 非自願性失業證明文件影印本
- 非自願性失業證明文件之正本(必須出示)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勞工事務局總辦事處:
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 221-279 號先進廣場地下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理時間
勞工事務局總辦事處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免費
質量指標
服務承諾
發出申請社保津貼之各項聲明書 – 確認符合申領條件後第3個工作日領取
就業
居民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