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須於准照有效期屆滿前45日至90日內提出;少於45日提出須繳付雙倍的准照續期費用。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職業介紹所業務准照及分所准照續期及變更申請表」(申請表可在勞工事務局索取或於網上下載);
- 申請人及第16/2020號法律第6條第3款3項及4項所指的利害關係人的刑事紀錄證明書(刑事紀錄證明書的用途是申請職業介紹所業務准照);
- 財政局發出的已履行稅務義務或免除稅務義務的證明文件;
- 倘招募或提供職業介紹服務的非本地居民的來源地為內地或越南,則須提供具當地政府認可輸出勞務資格的證明文件或認證繕本;
- 勞工局要求下遞交其他有助於審批申請的適當文件或資料。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1. 網上辦理:
透過實體一戶通帳戶登入「商社通」電子平台提交申請(點擊https://www.ab.gov.mo/home)。
2. 親臨辦理:
地址: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 221 – 279 號先進廣場勞工事務局一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費用
准照續期費用:澳門元10,000 元
分所准照續期費用:澳門元5,000 元
倘屬網上辦理,可透過以線上方式或票據方式支付;倘屬親臨辦理,僅能以票據方式支付。票據方式包括銀行劃線支票及本票,票據枱頭寫上「社會保障基金」。
審批所需時間
具體時間: 30天(以收齊所需文件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分所准照的續期須與職業介紹所業務准照的續期申請一併提出。
第16/2020號法律第6條第3款3項及4項所指的利害關係人包括:
- 公司的所有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及股東;倘股東屬法人,其所有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或機關主要據位人;
- 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及持有百分之十或以上資本的股東;倘股東屬法人,其所有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或機關主要據位人;
- 社團或財團的所有機關主要據位人;如屬社團按法律或其章程規定,由其具權限的機關經會議決議委任指定人士從事職業介紹所業務的情況,其所有機關主要據位人及該獲委任人。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或透過「商社通」電子平台下載數碼證照。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