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於准照有效期內,准照持有人可隨時辦理中止准照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准照持有人須自行撰寫申請書,其內容須載有准照持有人名稱、准照編號、營業場所名稱、聲明申請辦理中止准照的事宜(須指出中止期間的起始日及終止日),准照持有人簽署 / 蓋章及申請日期。
在准照有效期內,中止期不得連續或間斷超過90日。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地址﹕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 221 – 279 號先進廣場大廈勞工事務局一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費用
無需繳費
審批所需時間
具體時間: 15天
備註/申請須知
於准照中止期間,不得從事職業介紹所業務。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或郵寄
領取時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