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消費者委員會對於消費者的投訴,將協助消費者透過下列途徑解決:
– 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 請求相關團體協助調解;
– 轉介專責或有關行政部門或司法機構處理;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市民及旅客
不予受理之投訴
– 消費者個人私下交易之糾紛;
– 商品超過規定之保證期或保修期;
– 未按商品使用說明安裝、使用、保管、自行拆動而導致商品損壞或人身、財產損害;
– 爭議雙方曾達成調解協定並已執行,而且沒有新情況、新理由;
– 涉及政府公共行政部門的收費項目;
– 不符合消費者委員會法定職權內之投訴;
– 經營者之間購買及行銷活動方面的糾紛。
服務結果
致力協助消費者與經營者解決消費爭議。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消費者委員會
通訊地址:( 總辦事處 )澳門高士德大馬路 26號何鴻燊夫人大廈 4樓
電話:(853)8988 9315(非辦公時間提供電話留言服務)
傳真:(853)2830 7816
網址:https://www.consumer.gov.mo
創業及營商
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