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申請方法
申請方法一:於服務時間內親臨服務辦理地點申請。
申請方法二:透過網上申請-企業主可登入澳門消費者委員會網站的“加盟商號網上服務”辦理申請手續,提交申請後,將有專人聯絡辦理。[本會提供“上門收件”服務]
- 步驟
步驟一:登記企業主/法人代表
必須遞交以下文件:
A. 接受仲裁審理聲明書正本(A2表格)
B. 聯絡人資料登記表(A2-2表格)
C. 具法律效力簽署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具簽名)副本
註1:倘簽署者非持牌人或商號法人代表,另須遞交授權書正本或認證繕本正本(或親臨本會提供上述正本現場核對);
註2:倘同意接受仲裁審理聲明書(A2表格)的接受仲裁審理聲明第二點,日後有關企業主/法人代表之其他零售點申請“加盟商號”時,可跳過步驟一。
步驟二:登記商號
必須遞交以下文件:
加盟商號登記表(A3表格)
申請人可透過“加盟商號”資料下載區下載相關表格及資料。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1.澳門消費者委員會
地址:澳門高士德大馬路 26號何鴻燊夫人大廈 4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09:00-13:00, 14:30-17:45 週五:09:00-13:00, 14:30-17:30
2.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僅提供文件代收服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 52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中午照常辦公)
3.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僅提供文件代收服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中午照常辦公)
網上辦理
1.透過消費者委員會“加盟商號網上服務”申請加入
網上接受辦理時間:24小時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在收到企業申請表格及資料後,20個工作天進行審批及回覆企業有關批核情況。(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有關表格必須由商號之法定代理人按照其身份證明文件簽署〔倘以個人名義為商號納稅人,即其本人為法定代理人;倘以有限公司形式為納稅人,即公司章程中註明可代表公司參與訴訟或仲裁者為法定代理人(如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有權代表公司,即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為法定代理人)〕。
- 加入後如有關的消費爭議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發生、涉及金額不超過第一審法院法定上訴利益值(即十萬澳門元)、並經得申訴方同意/提出,商號必須接受以《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規章》作仲裁處理。
- 有關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及“加盟商號”、“誠信店”之詳情、相關行業守則,可參閱相關宣傳單張或瀏覽本會網站 (www.consumer.gov.mo)。
- 倘提交申請“加盟商號”等資料齊全,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會於20個工作天完成文件審查及實地確認,並對商號是否符合資格作出批核及通知相關結果。(未有配合實地巡視者除外)
- 商號須接受並通過不定期資格評審,方可維持“誠信店”資格。
- “加盟商號”可透過“加盟商號網上服務”申請加入。
相關規範或要求
請查閱以下連結:“加盟商號”章程。
創業及營商
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