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申請書;
2. 證據文件(如單據、合同等)。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消費者委員會 – 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
地址:澳門高士德大馬路 26號何鴻燊夫人大廈 4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下午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 10萬元或以下免費
- 10萬元以上按”收費表“收取費用
審批所需時間
調解服務:沒有相關規定
仲裁服務:申請仲裁之個案在立案 12個工作日內,卷宗可轉至“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排期仲裁。(服務承諾)
相關規範或要求
請查閱以下連結:
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規章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透過「仲裁個案進度平台」查詢仲裁進度。
創業及營商
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