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 倘屬申請《會議及展覽激勵計劃》,必須於活動舉行首日前至少50日提出申請 ;
- 倘屬查詢有關“一站式服務”、本澳會展資訊,未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倘屬申請會展專項扶助計劃,請詳細參閲計劃之「細則及條款」; 倘屬查詢有關“一站式服務”、本澳會展資訊,未有相關規定。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招商投資促進局 會展產業拓展處
地址:澳門湖畔南街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辦公樓一至三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至 5時 30分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客戶以發函、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親臨預約查詢有關“一站式服務”、本澳會展資訊,可於 2個工作日內安排專人接見。
備註/申請須知
有意申請人士,請詳細參閲《會議及展覽激勵計劃》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客戶以發函、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親臨預約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倘屬查詢 “一站式”服務,以電話或電郵回覆查詢者; 倘屬申請會展專項扶助計劃,以書面回覆審批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未有相關規定
創業及營商
營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