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可透過發函、傳真、電郵或親臨澳門金融管理局銀行監察廳對金融機構作出投訴。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澳門金融管理局
銀行監察廳
澳門東望洋斜巷24-26號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電話: (853) 2856 8856
傳真: (853) 2830 1132
電子郵箱: dsb@amcm.gov.mo
費用
暫未有就此項服務收取費用。
審批所需時間
將於收到涉及銀行範疇的書面投訴後的7個工作天內通知投訴人跟進處理的情況(服務承諾)。
相關規範或要求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將透過合適途徑直接回覆投訴人。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