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根據保險監察處發出的通知函所訂的繳交期限。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保險中介人攜同由保險監察處發出的通知書或其澳門居民身份證,親臨澳門金融管理局出納處,以現金/支票/銀行本票/澳門通/銀聯閃付的方式,付妥全數款項便可即時領取收據。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執行單位:
澳門金融管理局 – 貨幣發行及財務廳
地址:
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1號A東曦閣地下
出納處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9時至12時30分、下午2時30分至5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關於保險中介人的登記費,可瀏覽公共服務行政手續資訊模版內的《審批保險中介人牌照申請》。
審批所需時間
不適用
備註/申請須知
—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不適用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付款人親臨領取。
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
獲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業務的保險中介人於付妥全數款項後便可即時領取收據。
就業
人員資格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