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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危險貨物船隻護送協助

服務簡介

載有危險貨物的船隻(如:拖船、油船、油躉、煙火產品)可向澳門海關申請護送協助。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服務對象

獲權限部門批准乘運危險貨物船舶的船主或其代理人。

申請資格

獲權限部門批准乘運危險貨物船舶的船主或其代理人。

服務結果

在明確接報召喚後,30分鐘巡邏船 / 快艇到達現場。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 海上監察廳

通訊地址:澳門青洲街 200號

電話: (853)2893 9122

傳真:(853)8490 0425

網址:http://www.customs.gov.mo


資料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SA)

最後更新時間:2017-08-30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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