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可親身或透過傳真、電話、海事頻度第 16頻或其他可行方式向澳門海關提出申請,並遞交:
- 港務局簽發設定航班申請書(船名、航班、抵澳時間、申請期間);
- 護航時間及日期;
- 護航地點;
- 船員名單;
- 危險貨物類別和數量。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 澳門海關總部
地址:氹仔北安碼頭大馬路北安碼頭三巷澳門海關總部大樓
辦公時間:24小時 - 澳門海關海上監察廳
地址:澳門青洲街 200號
辦公時間:24小時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在明確接報召喚後,30分鐘安排巡邏船 / 快艇到達現場。(服務承諾)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