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按法律規定,外貿經營人可因應貨物出入口、轉運及銷毁等情況,要求澳門海關安排處於休假或休班的海關人員為其提供一般關檢服務以外之服務,並須繳付相應之法定報酬。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服務對象
要求提供一般關檢服務以外服務之外貿經營人。
申請資格
外貿經營人
服務結果
貿易經營人提出申請起計,於24小时安排關員到場提供服務。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通訊地址:氹仔北安碼頭大馬路北安碼頭三巷澳門海關總部大樓
電話:(853)2855 9944(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人身安全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