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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市民對澳門保安部隊範疇內之事宜提出查詢、意見、投訴及舉報

查詢、意見、投訴及舉報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任何時候

提出查詢、意見、投訴及舉報的途徑

市民及遊客可親身前往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或透過信函、電話、傳真、電郵及網上表格方式提出查詢、意見、投訴及舉報。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公共關係暨歷史檔案辦公室

地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至5時30分

信函(通訊地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8樓,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電話:

(853) 8866 9777 (查詢 / 意見 / 投訴 / 舉報熱線)

(853) 8866 9377 / 8866 9379 (招聘查詢)

傳真:(853) 8866 9779 (查詢 / 意見 / 投訴 / 舉報)

電郵:info@fsm.gov.mo

網址:http://www.fsm.gov.mo


費用

免費


回覆時間

  1.  接收日起計 7個工作日內回覆以信函、傳真或電郵作出與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範疇有關的查詢。(服務承諾)
  2. 即時回覆與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範疇有關的一般電話查詢。(服務承諾)
  3. 倘電話查詢事項涉及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多個單位或較繁複,則於接收日起計 5個工作日內以電話回覆。(服務承諾)
  4. 倘電話查詢事項涉及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多個單位或較繁複,而須以書面回覆者,則於接收日起計 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回覆。(服務承諾)
  5. 接收日起計 2個工作日內轉介涉及其他保安部隊及機構(包括治安警察局、消防局及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之意見、投訴及舉報。(服務承諾)
  6. 接收日起計 5個工作日內初步回覆意見、投訴及舉報。(服務承諾)
  7. 得到意見、投訴及舉報之結果後 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作出回覆。(服務承諾)
  8. 親臨查詢因應個案所涉及的範疇和複雜性,按上述 2至 4點之時間作出回覆。
  9. 附註:若以書面或電郵之回覆需葡語或英語譯本則多需 3個工作日進行翻譯工作。

備註

  1. 如對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之招聘及保安學員之招考事宜有任何意見或投訴,需透過信函以具名及密件形式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提出,相關資料絕對保密。
  2. 網上查詢、投訴及建議系統:http://www.fsm.gov.mo/css/css.aspx?Cod=DSFSM
  3. 信函的信封寫上:“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公共關係暨歷史檔案辦公室主任收”;或可到各保安部隊 / 機構索取免付郵資信柬。
  4. 以電話提出的查詢、意見、投訴或舉報,須作錄音,以便準確無誤地轉介給專責部門處理。
  5. 市民建議、投訴及舉報所提供之一切內容和身份資料絕對保密。
  6. 若個案涉及其他保安部隊及機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須將關係人提供之所有資料轉介至有關部隊及機構。關係人亦須提供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以便日後跟進。
  7. 在獲得足夠資料的情況下,方能為有關問題立案並轉介處理。因此,市民提出投訴或舉報時,應盡可能指出針對的事項、其時間、地點、或人物等;提出意見時,則應陳明具體的內容。
  8. 如果以匿名方式提出投訴,或資料不足,可能不獲有關的專責部門處理。

資料提供: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DSFSM)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29 11:06

公共行政事務 行政及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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