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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探訪之招待

接待服務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任何時候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以團體名義,透過電郵、傳真或信函,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局長提出申請。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信函(通訊地址):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傳真:(853) 8799 7779 (查詢 / 意見 / 投訴 / 舉報)

電郵:info@fsm.gov.mo

網址:http://www.fsm.gov.mo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接獲申請後 3個工作日回覆申請。(服務承諾)


資料提供: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DSFSM)

最後更新時間:2017-06-22 17:02

公共行政事務 行政及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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