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出入境

持《前往港澳通行證》人士首次入境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申請方式
    《前往港澳通行證》人士經關閘出入境事務站入境本澳。
  2. 必須出示文件
    有效《前往港澳通行證》。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地址:澳門關閘廣場

關閘出入境事務站

辦公時間:06H00 – 01H00 (翌日)

電話:(853) 8980 0321

辦公資訊:請點擊詳情


費用

全免


審批所需時間(輪候或郵寄時間不計算在內)

20分鐘 <服務承諾>
(自服務單位接獲證件後起計)


備註 / 申請須知

關閘出入境事務站人員接收申請人之《前往港澳通行證》後,立即檢查證件及核對持證人,並以光學閱讀機或人手方式將其身份資料輸入電腦,確認資料無誤後為其辦理入境手續並將《前往港澳通行證》交回申請人,發出《通知書》及預約時間讓其前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居留分處申請澳門「居留許可」。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06 16:07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