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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

修正入境時獲批的「逗留許可」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申請方式
    非本澳居民入境本澳後,倘發現獲批的逗留期限錯誤,可親臨調查及遣送警司處申請修正有關逗留期。
  2. 必須遞交文件
    入境時所使用之旅遊證件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地址: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

出入境管制廳調查及遣送警司處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四 09H00-17H45(截籌時間為下午四點半)
星期五 09H00-17H30(同上)
星期六、日及澳門政府假期休息

 

辦公資訊:請點擊詳情


費用

全免


審批所需時間

26分鐘
(自服務單位接獲且確認文件齊備無誤後起計)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06 16:12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