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入境時所使用之旅遊證件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出入境管制廳調查及遣送警司處: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四 09H00-17H45(截籌時間為下午四時半) 星期五 09H00-17H30(同上) 星期六、日及澳門政府假期休息 費用 全免 審批所需時間 26分鐘 (自服務單位接獲且確認文件齊備無誤後起計) 列印本頁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11 16:19 PS-1-4-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