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非居民入境後至所獲得的逗留期限內。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出入境管制廳調查及遣送警司處: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四 09H00-17H45 星期五 09H00-17H30 星期六、日及澳門政府假期休息 費用 全免 審批所需時間(輪候或郵寄時間不計算在內) 即日 列印本頁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11 16:05 PS-1-4-1474K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