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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求助服務(治安警察局)

緊急電話求助 (999)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求助方式:電話

必須提供資料

  1. 事件性質(如火警、發生爭執、交通意外……)或需求協助(如警察、消防、救護車);
  2. 事發地點(包括地區、街道、門牌、大廈名稱及附近地標等);
  3. 受傷人數(如適用),有助報案中心調派足夠人員到場;
  4. 是否被困(如適用),有助報案中心調配適當車輛及裝備到場;
  5. 其他適用資料(在安全情況下提供),如:賊人持刀行劫,仍在屋內;
  6. 姓名;
  7. 聯絡電話。

其他有利資料

  1. 提供線索的證人資料及證物;
  2. 涉事者之外貌特徵、有否持作案工具、逃走路線及方法等;
  3. 如有遺失物、被盜竊物或損毀物,可向警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單據、相片及其特徵等(尤其手提電話的機身編號);
  4. 如有閉路電視監察系統,可向警方提供有關錄影帶或紀錄;
  5. 如有涉事車輛,可向警方提供有關車牌編號、型號等資料。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電話辦理
聯絡電話:999
接待單位:行動通訊中心
辦公時間:24小時


費用

全免


服務所需時間

接聽熱線 (999) – 9秒(服務承諾)
附註:
1. 由服務對象撥通電話至服務單位接聽為止;
2. 以每一個直接打入之來電計算(經其他部門轉線的來電不列入上述服務承諾範圍內)。


備註/申請須知

  1. 在本澳境內撥打110或112均可自動接駁至999緊急求助熱線;
  2. 希望廣大市民能瞭解緊急求助熱線之重要性及迫切性,切勿濫用及虛報,此舉除影響真正需要等待救援的人士外,更須負上刑事責任,故切勿以身試法。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3-05-16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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