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求助方式:電話
必須提供資料
- 事件性質(如火警、發生爭執、交通意外……)或需求協助(如警察、消防、救護車);
- 事發地點(包括地區、街道、門牌、大廈名稱及附近地標等);
- 受傷人數(如適用),有助報案中心調派足夠人員到場;
- 是否被困(如適用),有助報案中心調配適當車輛及裝備到場;
- 其他適用資料(在安全情況下提供),如:賊人持刀行劫,仍在屋內;
- 姓名;
- 聯絡電話。
其他有利資料
- 提供線索的證人資料及證物;
- 涉事者之外貌特徵、有否持作案工具、逃走路線及方法等;
- 如有遺失物、被盜竊物或損毀物,可向警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單據、相片及其特徵等(尤其手提電話的機身編號);
- 如有閉路電視監察系統,可向警方提供有關錄影帶或紀錄;
- 如有涉事車輛,可向警方提供有關車牌編號、型號等資料。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電話辦理
聯絡電話:999
接待單位:行動通訊中心
辦公時間:24小時
費用
全免
服務所需時間
接聽熱線 (999) – 9秒(服務承諾)
附註:
1. 由服務對象撥通電話至服務單位接聽為止;
2. 以每一個直接打入之來電計算(經其他部門轉線的來電不列入上述服務承諾範圍內)。
備註/申請須知
- 在本澳境內撥打110或112均可自動接駁至999緊急求助熱線;
- 希望廣大市民能瞭解緊急求助熱線之重要性及迫切性,切勿濫用及虛報,此舉除影響真正需要等待救援的人士外,更須負上刑事責任,故切勿以身試法。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災害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