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自接獲違例通知書/實況筆錄/控訴書通知日起計十五日內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親臨
- 有效身份證明文件/駕駛執照;
- 違例通知書/實況筆錄/控訴書;
- 填妥資料表格(由治安警察局提供)。
- 電子繳付(治安警察局官網/「警務易」應用程式/中銀e網/一戶通):
- 違例車輛之車牌號碼;
- 車主證件編號最後4位字元 或 車輛識別文件(登記摺)中汽車識別代碼最後4位字元 或 車身編號最後4位字元 ;
- 控訴書編號 ( 只適用於行人、腳踏車 / 滑板車 / 輪椅及非本地車輛 )。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辦理地點:
- 澳門南區交通警司處
- 海島交通警司處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I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三樓F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
辦公時間:
- 澳門南區交通警司處:24小時
- 海島交通警司處:24小時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I區)/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三樓F區):星期一至五 09H00-18H00 (星期六、日及澳門政府假期休息)
網上辦理
- 治安警察局網上系統 ( 適用於涉及本地車輛、行人、腳踏車 / 滑板車 / 輪椅及非本地車輛之行政違法 )
- 警務易(只適用於涉及本地車輛之行政違法)
- 中銀e網(只適用於涉及本地車輛之行政違法)
- 一戶通(只適用於涉及本地車輛之行政違法)
費用
所違反的違法行為之相應法定罰款,如十五日內自願繳付可獲豁免1/3。
繳費方式:
- 線上付款
1.1. 警務易 【MPay澳門錢包及使用信用卡繳費(透過郵政儲金局)】
1.2. 一戶通 【MPay澳門錢包及政付通(VISA、Mastercard、銀聯UnionPay、銀聯雲閃付及中銀手機銀行支付)】
1.3. 中銀e網 - 線下付款
2.1. 現金
2.2. 支票(抬頭:治安警察局)
2.3. 澳門通卡及MPay澳門錢包
2.4. 大西洋銀行發出的信用卡或借記卡(VISA、MasterCard、銀聯UnionPay及美國運通信用咭)
2.5. 政付通【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發出的信用卡或借記卡(VISA、MasterCard或銀聯UnionPay)、銀聯可接納除大西洋銀行外本特區其他所有銀行發出的銀聯制式借/貸記卡、銀聯閃付咭、銀聯雲閃付、中銀手機銀行支付、豐付寶、廣發銀行移動支付、國際付、工銀e支付、極易付、支付寶(澳門、內地及香港居民適用)、微信支付(內地居民適用)】
審批/服務所需時間(輪候時間不計算在內)
親臨繳交罰款─3分鐘(服務承諾)
附註:
- 由服務對象到達櫃檯至服務單位完成有關手續為止,輪候時間不計算在內;
- 以每一宗行政違法行為計算。
備註/服務須知
- 行政違法之違例者自接獲違例通知書/實況筆錄/控訴書通知之日起計十五日內,可選擇自願繳付罰款、提交書面答辯或指出違例者的身份,但不影響上述期限的計算。
- 自願繳付罰款:倘如期自願繳付,只須繳付三分之二的罰款,但當上述期限屆滿後,則須繳付全數罰款。違例者一經自願繳付罰款後,則表示放棄提交書面答辯或指出違例者身份的權利。
- 提交書面答辯:如違例者對違例事實有異議,可於上述期限內向交通廳提交書面答辯(親臨或郵寄)。經審查後,本局將會對違例事實作出處罰決定或者歸檔(撤銷檢控)。而當處罰決定一經作出,違例者則須繳付全數罰款。
- 指出違例者身份:倘該違法行為並非由車輛的所有人(車主)作出,車主須自接獲違例通知書之日起計十五日內指出違法行為人的身份。在規定期限內,被通知者如不指出違法行為人的身份,亦不能證明車輛曾被濫用,則被視為有關違法行為的責任人。
- 非車主經掃瞄電子保險,於一戶通內綁定「我的車輛」,不會收到違例通知。
- 行政違法行為者在所定期限內不繳付罰款、不提交書面答辯或指出違例者的身份,則按稅務執行程序的規定進行強制徵收。已轉介至稅務執行處之個案須前往財政局稅務執行處(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至640號龍成大廈地下)繳交罰款及倘有之利息。
- 所有涉及「輕微違反」的違法行為、民事責任保險方面之違例、有連結行政費用之違例(如鎖車)及車輛被用於提供有別於獲許可或註冊用途且有報酬之服務(俗稱白牌車),均不能透過互聯網及「中銀e網」、「一戶通」、「警務易」繳付有關費用,也不能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繳付。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