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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交通違例

取回被鎖車輛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提供資料
車主/違例者:

  1. 有效駕駛執照 / 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 違例臨時通知書/控訴書/實況筆錄。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接待單位:澳門南區交通警司處及海島交通警司處

辦理地點:請點擊詳情

辦公時間:24小時

本局交通廳路環扣車場:09:00-18:00


費用

倘有因移走和存放車輛而引致的行政費用

繳費方式

  1. 現金;
  2. 支票(抬頭:治安警察局);
  3. 中銀提款卡;
  4. VISA / Master / 銀聯卡(中國銀行/大西洋銀行);
  5. 銀聯閃付卡(中國銀行);
  6. 澳門通卡(MACAU Pass);
  7. MPay澳門錢包;
  8. 中銀智慧付(BOCPAY);
  9. 政付通(GovPay)。

審批/服務所需時間(輪候時間不計算在內)

本局交通廳:即時
本局交通廳路環扣車場:即日


備註/申請須知

  1. 車輛一旦被鎖,就必須繳付移走車輛的費用,即使無確實移走車輛亦然;
  2. 不包括下列違例:
    2.1.  違反《公共泊車服務制度》
    2.2.  未繳納行車稅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4-11-27 15:16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