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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交通違例

登記通知短訊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提供資料

  1. 登記車輛資料:
    1. 車輛類別;
    2. 車牌號碼;
    3. 車身編號(最後4個字元)。
  2. 登記者資料:
    1. 姓名;
    2. 身份證號碼(最後4位);
    3. 澳門手機號碼。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接待單位:澳門南區交通警司處及海島交通警司處

辦理地點:請點擊詳情

辦公時間:24小時

網上辦理

  1. 治安警察局官網;
  2. 警務易。

費用

全免


備註/申請須知

  1. 每輛車輛只可登記一個接收短訊電話號碼;
  2. 如要更改電話號碼時,須取消有關登記後再重新登記【詳見「相關文件」欄目內的「交通違例短訊通知服務」取消部份】;
  3. 短訊通知服務適用於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所有交通行政違法 / 輕微違反,車輛被檢控確認罰則後「十分鐘」便能接收通知短訊,且只適用於本澳流動電話號碼,而通知只作參考之用,一切以交通廳之最新紀錄為準;
  4. 「十分鐘」收到通知短訊並不適用第5/2023號法律《公共泊車服務制度》之行政違法,但車輛按《公共泊車服務制度》被鎖車的時間將以短訊通知車輛所有人;
  5.  若車輛登記之車主有變動時,已登記之短訊通知服務將自動停止,本局不另作通知。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3-08-01 14:31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