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提供資料
- 登記車輛資料:
- 車輛類別;
- 車牌號碼;
- 車身編號(最後4個字元)。
- 登記者資料: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最後4位);
- 澳門手機號碼。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接待單位:澳門南區交通警司處及海島交通警司處
辦理地點:請點擊詳情
辦公時間:24小時
網上辦理
- 治安警察局官網;
- 警務易。
費用
全免
備註/申請須知
- 每輛車輛只可登記一個接收短訊電話號碼;
- 如要更改電話號碼時,須取消有關登記後再重新登記【詳見「相關文件」欄目內的「交通違例短訊通知服務」取消部份】;
- 短訊通知服務適用於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所有交通行政違法 / 輕微違反,車輛被檢控確認罰則後「十分鐘」便能接收通知短訊,且只適用於本澳流動電話號碼,而通知只作參考之用,一切以交通廳之最新紀錄為準;
- 「十分鐘」收到通知短訊並不適用第5/2023號法律《公共泊車服務制度》之行政違法,但車輛按《公共泊車服務制度》被鎖車的時間將以短訊通知車輛所有人;
- 若車輛登記之車主有變動時,已登記之短訊通知服務將自動停止,本局不另作通知。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