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出示文件/資料
- 持內地駕駛證者
1.1. 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及副頁正本;
1.2. 有效逗留澳門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3. 本局“預約確認書”(僅適用於已在本局網頁完成預約者)。 - 持香港駕駛執照者
- 有效香港特別行政區駕駛執照正本;
-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或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
- 逗留/居留許可憑條正本(僅適用於非本澳居民);
- 本局“預約確認書”(僅適用於已在本局網頁完成預約者)。
- 持«道路交通公約»國家或地區的外國駕駛執照/國際駕駛執照者
- 有效國家或地區的外國駕駛執照/國際駕駛執照正本;
- 有效護照、旅遊證件或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或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
- 逗留/居留許可憑條正本(僅適用於非本澳居民);
- 本局“預約確認書”(僅適用於已在本局網頁完成預約者)。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接待單位:澳門南區交通警司處
辦理地點及時間:請點擊詳情
網上辦理
費用
全免
審批/服務所需時間(輪候時間不計算在內)
5分鐘(服務承諾)
附註:
自服務單位接獲且確認文件齊備無誤後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 登記有效期是根據當事人在澳門之逗留期限,且視乎有關駕駛資格證明文件之有效期;如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或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者,一般期限為六個月;
- 《道路交通法》第八十條第一款(一)至(三)項所指文件持有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駕駛之期間上限為一年;
- 登記內地駕駛證僅可登記相應具備之輕型汽車駕駛資格,其他類型之駕駛資格不作登記,每次登記有效期為一年;(2023年5月16日生效)
- 完成預約後,請依時親臨位於澳門得勝馬路“澳門南區交通警司處”辦理登記;
- 若預約申請者錯過了預約時段,需重新預約或按親臨方式處理;
- 遇上八號或以上風球,受影響之預約服務將順延至風球除下後第一個政府工作日辦理。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