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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安全

申報防入侵警鐘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1. 若在大廈或設施內裝置防止侵入居所或場所之有聲警報系統,應向治安警察局作出申報,以免系統對外產生倘有的噪音而未能及時處理;
  2. 申報後,若變更通訊資料,或拆除警報器材,亦應知會治安警察局。

服務對象

  1. 首次通知/更新資料:安裝防入侵有聲警報系統之物業登記人或企業持牌人;
  2. 取消:拆除已申報之防入侵有聲警報系統之人士或企業。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治安警察局 – 澳門警務廳、海島警務廳
各警司處
辦公資訊:請點擊詳情
電話:(853)2857 3333


服務地點特別支援措施

有特別需要人士的支援措施總覽表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3-06-2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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