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必須出示文件/資料
- 有效居民身份證正本
- 必須遞交文件/提供資料
- 《申請項目總表》及《槍械/彈藥登記申報表》;
- 申請人之《使用及攜帶競賽武器准照》;
- 申請人之競賽槍登記摺;
- 申請人之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 申請人填寫《身份資料聲明書》。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接待單位:槍械及彈藥科
辦理地點及時間:請點擊詳情
費用
全免
審批/服務所需時間(輪候時間不計算在內)
即日(服務承諾)
附註:
自服務單位接獲且確認文件齊備無誤後翌工作日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 辦理取消之同時,必須適當處理該競賽武器及相關彈藥(請參照《買賣/轉移槍械之許可》或《申報槍械》;
- 取得本局文件:請於《相關文件》欄目內查找及下載,或親臨相關辦理地點索取。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