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出示文件/資料 有效居民身份證正本 必須遞交文件/提供資料 《申請項目總表》及《補發文件申請表》; 已損毁之「槍械登記摺」或在警局辦理的報失手續之「報案證明」; 申請人之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申請人填寫《身份資料聲明書》。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接待單位:槍械及彈藥科 辦理地點及時間:請點擊詳情 費用 全免 列印本頁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3-11-16 17:07 PS-1-4-1499B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