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1. 申請自體防禦執照時所提交的保安員制服式樣,有何規定?
根據第20/2007號行政法規《私人保安業務制度之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每一實體可視乎所提供的服務種類而採用多於一種的制服,但所有制服均須具備能識別私人保安業務的特徵元素,要求如下:
- 西裝外套 – 須配合適尺寸之公司標誌及名稱、「保安」或「SECURITY」等字樣;
- 恤衫 (單獨穿著作為制服之情況)– 須配有合適尺寸之的公司標誌及名稱、「保安」或「SECURITY」等字樣。
- 而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三十二條規定,經聽取澳門保安部事務局的意見後,倘保安員制服的式樣使用以下所述之圖案或顏色時,應尤其注意,不應與澳門海關、澳門保安部 隊、懲教管理局等公共部門,以及中國內地公安部門或解放軍駐澳部隊之制服相近:
- 恤衫 – 使用軍綠色、白色、灰色、黑色或淺藍色色系;
- 褲 – 使用軍綠色、白色、灰色或黑色色系;
- 肩章圖案 – 使用條槓形、星形、曲尺形、渦輪形或棕櫚葉形;
- 銀笛繩 – 使用灰銀色、白色、淺藍色、金色或紅色色系。
備註:
- 提交申請之保安員制服式樣,須由人員穿上整套制服後進行拍攝,包括正面及背面全身 照、 左右兩側近照、制服上之特徵近照(尤其公司標誌圖案及名稱),制服各組成部分之近照(如:徽章、領呔等);以及描述制服整體外觀之顔色和特徵。倘有需要時還須提交布料樣板;
- 所有提交之相片尺寸為3R,及貼在白色底之A4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