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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處理

查詢與自身有關的案件調查階段(調查中/已移交檢察院)


如何辦理

市民只能查詢與自身有關之案件,即本身為受害人、受害人之監護人或依法獲授權之人士,需要親身前往司法警察局接待及投訴中心填寫表格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申請者親身前往司法警察局接待及投訴中心
  2. 填妥司法警察局提供的表格
  3. 當事人須帶備身份證明文件確認身份
  4. 如授權代理,則代理人須攜同授權書

查詢電話:(853) 8800 1999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司法警察局接待及投訴中心
地址: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地下(長崎街23號入口)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填妥表格後2個工作曰內回覆。(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查詢內容為案件調查階段(調查中/已移交檢察院),並非案件內容或過程。


資料提供:司法警察局(PJ)

最後更新時間:2017-10-13 15:41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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