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市民只能查詢與自身有關之案件,即本身為受害人、受害人之監護人或依法獲授權之人士,需要親身前往司法警察局接待及投訴中心填寫表格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申請者親身前往司法警察局接待及投訴中心
- 填妥司法警察局提供的表格
- 當事人須帶備身份證明文件確認身份
- 如授權代理,則代理人須攜同授權書
查詢電話:(853) 8800 1999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司法警察局接待及投訴中心
地址: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地下(長崎街23號入口)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填妥表格後2個工作曰內回覆。(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查詢內容為案件調查階段(調查中/已移交檢察院),並非案件內容或過程。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