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1. 以書面方式或填妥由消防局提供的專用表格cb_form3.pdf,連同下述相關文件送往消防局。
2. 物業登記證明 / 或租賃合同及其身份證明文件之影印本,需同時出示該等文件正本或鑑證副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消防局 – 防火廳
地址:澳門何鴻燊博士大馬路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下午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5時 30分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1. 6個工作日內回覆要求對設置的消防設備進行檢查及測試的申請,並安排有關日期。(服務承諾)
2. 完成消防設備的檢查及測試後,15個工作日內將關於檢測報告寄予有權限部門,以便跟進及監管。(服務承諾)。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災害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