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1.以書面方式或填妥由消防局提供的專用表格cb_form5.pdf,連同下述相關文件送往消防局;
2.由有權限實體召集查驗委員會中的消防局代表提出要求。
3.物業登記證明 / 或租賃合同及其身份證明文件之影印本,需同時出示該等文件正本或鑑證副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消防局 – 防火廳
地址:澳門何鴻燊博士大馬路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下午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5時 30分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30日內發出防火範疇之意見書。(服務承諾)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災害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