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以書面方式或填妥由消防局提供的專用表格cb_form2.pdf,送交或傳真往消防局。
如屬逃生演習的申請需提供建築物之平面圖。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消防局 – 防火廳 / 澳門行動廳 / 海島行動廳 / 消防學校
地址 : 澳門何鴻燊博士大馬路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下午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5時 30分
傳真:(853)2836 1128
費用
指導課程為免費。
附註:申請實體須自備滅火筒及有關模擬火警所需之物料。
審批所需時間
1. 一般情況下在 5個工作日內回覆申請單位(服務承諾)。
2. 特別情況由申請單位與消防局協商訂定具體實行日期。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災害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