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防火講座、逃生演習及滅火演習

防火、滅火常識的指導或實習及逃生演習


如何辦理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以書面方式或填妥由消防局提供的專用表格cb_form2.pdf,送交或傳真往消防局。

如屬逃生演習的申請需提供建築物之平面圖。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消防局 – 防火廳 / 澳門行動廳 / 海島行動廳 / 消防學校

地址 : 澳門何鴻燊博士大馬路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下午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5時 30分

傳真:(853)2836 1128

電郵cb-info@fsm.gov.mo


費用

指導課程為免費。
附註:申請實體須自備滅火筒及有關模擬火警所需之物料。


審批所需時間

1. 一般情況下在 5個工作日內回覆申請單位(服務承諾)。
2. 特別情況由申請單位與消防局協商訂定具體實行日期。


資料提供:消防局(CB)

最後更新時間:2017-08-16 16:40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災害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