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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消防局投訴、檢舉、舉報 (違法行為)及聲明異議的程序

向消防局投訴、檢舉、舉報 (違法行為)及聲明異議的程序


如何辦理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1.親臨消防局

2.致電(853)8989 1373 /(853)8989 1374;(設有電話同步錄音)

3.電郵:cb-info@fsm.gov.mo

4.以書面方式向消防局闡明事情或事實的情況。
附註:如屬緊急情況影響建築物或各類場所防火安全條件,可致電(853)2857 2222或傳真(853)2836 1128。


服務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消防局 -澳門行動廳/海島行動廳

地址:澳門何鴻燊博士大馬路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下午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5時 30分

電話: 致電 (853)8989 1373 /(853)8989 1374(設有電話同步錄音)

傳真:(853)2836 1128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1.一般情況為 45日。

2.回應投訴防火安全條件,6個工作日內作出防火巡查,30日內將報告寄予有權限部門以便跟進及監管。(服務承諾)

3.如屬緊急情況,巡查會即時進行。


資料提供:消防局(CB)

最後更新時間:2017-09-20 14:57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災害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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