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没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時
- 衛生局醫生簽發的證明書正本和影印本;
- 申請人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出示正本);
- 申請人的(一吋)近照一張。
附註:職員核對和收妥有關文件後,會將已確認的證明書副本交申請人,在審批期間,憑該確認本可暫享有免費醫療。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仁伯爵綜合醫院大堂 – 掛號處,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上午8時30分至下午9時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衛生護理證的簽發30個工作天內完成。(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申請續期人士應及早申請所需的醫生證明書,以便辦理續期:
- 就診時:向醫生提出即時申請
- 非就診時:應於衛生護理證到期前2個月,在門診大樓地下的醫療報告接待處提出申請 (註明申請特殊病患衛生護理證用途)
- 血液腫瘤科患者:應於衛生護理證到期前一個月,在血液腫瘤科接待處提出申請,並請於兩週後取回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時出示:
- 已確認的證明書副本;
- 續期者需遞交回舊有衛生護理證;
- 第三者代領須出示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領取地點:
仁伯爵綜合醫院大堂 – 掛號處,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上午8時30分至下午9時
醫療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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