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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患者之衛生護理證申請(藍卡)服務

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没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時

  1.   衛生局醫生簽發的證明書正本和影印本;
  2.   申請人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出示正本);
  3.   申請人的(一吋)近照一張。

附註:職員核對和收妥有關文件後,會將已確認的證明書副本交申請人,在審批期間,憑該確認本可暫享有免費醫療。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仁伯爵綜合醫院大堂 – 掛號處,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上午8時30分至下午9時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衛生護理證的簽發30個工作天內完成。(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申請續期人士應及早申請所需的醫生證明書,以便辦理續期:

  1.   就診時:向醫生提出即時申請
  2.   非就診時:應於衛生護理證到期前2個月,在門診大樓地下的醫療報告接待處提出申請 (註明申請特殊病患衛生護理證用途)
  3. 血液腫瘤科患者:應於衛生護理證到期前一個月,在血液腫瘤科接待處提出申請,並請於兩週後取回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時出示:

  1.   已確認的證明書副本;
  2.   續期者需遞交回舊有衛生護理證;
  3.   第三者代領須出示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領取地點:

仁伯爵綜合醫院大堂 – 掛號處,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上午8時30分至下午9時


資料提供:衛生局(SS)

最後更新時間:2023-07-04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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