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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

私人衛生單位准照和執照

常見問題

  1. 私人衛生單位准照和執照的申請對象為何?
  2. 私人衛生單位准照和執照申請表格可於哪裡取得?填妥後如何遞交?
  3. 私人衛生單位准照和執照的申請及續期手續費用為何?
  4. 《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生效後,私人衛生單位是否須購買民事責任保險?

1. 私人衛生單位准照和執照的申請對象為何?

根據五月三十一日第22/99/M號法令第六條之規定,任何設有住院部和手術後復甦室的私人衛生單位之運作,只有在衛生局發出准照及執照後才允許。


2. 私人衛生單位准照和執照申請表格可於哪裡取得?填妥後如何遞交?

有關表格可於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處索取,填妥的表格連同齊備的文件和申請費用,遞交至醫務活動牌照處(地址:澳門青洲新街青怡大廈第一座2樓(即青洲衛生中心現址))。


3. 私人衛生單位准照和執照的申請及續期手續費用為何?

私人衛生單位場所運作准照費用為澳門元4,400元(連印花稅);續期費用為澳門元440元(連印花稅)。

場所執照費用為澳門元5,500元(連印花稅);續期費用為澳門元660元(連印花稅)。


4. 《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生效後,私人衛生單位是否須購買民事責任保險?

根據《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第三十六條之規定,醫療服務提供者必須按照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的條款、條件、限制及金額訂立職業民事責任保險合同。符合第5/2016號法律第四條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包括自然人及法人,即有執業資格的醫療服務提供者都必須投保。如有任何關於保險的查詢,可聯絡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監察處或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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