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遞交以下文件:
- 致衛生局局長的醫療廣告申請書;
- 申請人的認別資料;
- 廣告媒介的指明,包括傳播方式和為傳遞訊息而使用的文告及圖像;
- 證明廣告內容真實性的相關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處
地址:澳門青洲新街青怡大廈第一座2樓(即青洲衛生中心現址)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無需繳納費用。
審批所需時間
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個人醫務所及衛生護理服務場所的招牌、廣告牌。(不包括:1) 場所名稱須經由私人醫務活動牌照技術委員會審議的申請;2) 郵遞或領取時間)(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就申請許可的決定,將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計最多30日的期限內作出;
- 如因廣告內容須提請其他專業部門提供技術意見,則上述期限將順應延長;
- 倘若申請不獲批准,可按一般規定提出上訴。
相關規範或要求
相關資料連結: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可透過澳門政府服務手機應用程式或政府入口網站(申請人須先申請政府服務登入帳戶)查詢有關申請手續進度。
領取服務結果:親臨領取。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