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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房准照

藥房准照持有人(個人/法人)資料變更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倘藥房准照持有人(個人/法人)資料有所變更,須向藥物監督管理局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變更藥房准照持有法人名稱所需申請文件【附註】:
    1. 填妥的FA-10“藥房”准照持有人(個人/法人)資料變更申請表格
  1. 法人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的商業登記證明正本(已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之公司,豁免遞交);
  2. 財政局營業稅申報表影印本(M/1格式)。
  • 變更藥房准照持有個人 / 法人地址所需申請文件:
  1. 填妥的FA-10“藥房”准照持有人(個人/法人)資料變更申請表格
  2. 財政局營業稅申報表影印本(M/1格式);
  3. 倘為法人,法人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的商業登記證明正本(已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之公司,豁免遞交)。
  • 變更藥房准照持有法人行政管理成員所需申請文件:
  1. 填妥的FA-10“藥房”准照持有人(個人/法人)資料變更申請表格
  2. 法人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的商業登記證明正本(已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之公司,豁免遞交);
  3. 倘變更涉及增加法人的行政管理成員,同時須遞交新增行政管理成員的:
    1. 澳門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含簽名式樣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上述證件正本以供藥物監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廳核對);
    2. 由身份證明局發出的刑事紀錄證明書正本(即行為紙;申請用途:申請從事與藥物有關的職業及活動准照;可往身份證明局、自助服務機或該局網站提出申請,並由該局直接送交本局);
    3. 無抵觸聲明書(一);
    4. 倘藥房持有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之買賣許可,同時須遞交由身份證明局發出的刑事紀錄證明書正本(即行為紙;申請用途:申請製造、買賣及供應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之許可;可往身份證明局、自助服務機或該局網站提出申請,並由該局直接送交本局)。
  • 變更藥房准照持有法人簽名方式所需申請文件:
  1. 填妥的FA-10“藥房”准照持有人(個人/法人)資料變更申請表格
  2. 法人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的商業登記證明正本(已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之公司,豁免遞交)。

附註:准照持有法人商業登記編號不變。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藥物監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廳

地址: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一樓(文件收發小組)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無需繳納費用


審批所需時間

藥物監督管理局自接獲齊備申請文件日起計90日內完成審批。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此手續尚未提供網上進度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藥物監督管理局(ISAF)

最後更新時間:2022-01-0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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