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申請醫療衛材產品的進口准照前,須先向藥物監督管理局辦妥相關產品的進口預先許可證。
辦理資格:持有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受管制外貿活動登記”的商號。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藥物監督管理局
地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19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3個工作天內簽發貨物進口預先許可證。(服務承諾)
即日簽發產品進口准照。(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資料內容必須包括:產品名稱、牌子、生產商名稱、產品的有效成份及含量;
如說明書或產品外包裝用中、英、葡以外的文字寫成,尚需提供中文或葡文的譯文。
相關規範或要求
第7/2003號法律 – 對外貿易法
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給予進口許可權限的貨物名單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創業及營商
進出口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