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由文件轉移方發出,申請產品文件轉移至文件接受方的聲明書;
- 由文件接受方發出,接受文件轉移方提出有關產品文件轉移的聲明書。
附註:倘商號東主為法人,有關文件由有效代表公司的行政管理成員簽署。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藥物監督管理局
地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19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12 個工作天內發出藥物文件轉移審批的通知。(服務承諾)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