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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及聲稱對健康有好處產品廣告預先許可申請

聲稱對健康有好處產品廣告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在本澳巿場推出聲稱對健康有好處產品廣告前,須先向藥物監督管理局辦妥相關廣告的預先許可。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已填妥的“聲稱對健康有好處產品廣告申請書”;
  2. 由藥物監督管理局發出的產品分類公函副本;
  3. 待審批的廣告圖文,倘若為有聲電子廣告,須提交製作的音頻 / 視頻材料(如錄音帶、錄影帶、 CD或 VCD光盤);
  4. 為確認廣告內容真實性、合法性的文獻及 / 或證明文件。

附註:

  1. 根據規範一般廣告活動的九月四日第7/89/M號法律第二章(廣告的安裝)第十九條(制度)第一款的規定,安裝戶外廣告須事先領取由市政署發出的准照。
  2. 一份廣告申請書只供一個廣告申請之用。
  3. 超過一種產品時可使用”聲稱對健康有好處產品廣告申請書補充頁“。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藥物監督管理局

地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19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15個工作天內發出聲稱對健康有好處產品廣告預先許可申請的結果。(服務承諾)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藥物監督管理局(ISAF)

最後更新時間:2024-03-27 00:32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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