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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衛生

防控煙酒相關工作及服務

服務簡介

防控煙酒辦公室隸屬衛生局社區醫療衛生範疇。根據第26/2023號行政法規,防控煙酒辦公室具有下列職權:

職能範圍

  • 根據國際組織的提議,建議預防吸煙和飲用酒精飲料政策的指導原則;
  • 協調控制吸煙和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的聯合行動;
  • 協助有關禁止吸煙以及禁止銷售、提供及飲用酒精飲料地點的負責實體,以確保遵守有關預防及控制吸煙和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的法例;
  • 監控供公眾消費的煙草製品的成分;
  • 推動與吸煙和飲用酒精飲料的危害,以及戒煙、治療酒精成癮及復康的重要性相關的健康資訊及教育活動;
  • 向消費者公佈生產煙草製品所使用的成分及相關份量;
  • 建議及推動預防及控制吸煙和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的措施,並評估有關措施的執行成效;
  • 編製關於吸煙和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的跟進及評估報告;
  • 處理因執行有關預防及控制吸煙和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的法例而開展的處罰程序;
  • 監察預防及控制吸煙和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法例的遵守情況。

聯絡方式

防控煙酒辦公室

地址:澳門貨倉街35號,下環街社會服務綜合大樓三樓

電郵信箱:gpcta@ssm.gov.mo

舉報及查詢熱線:2855 6789

戒煙熱線:2848 1238

傳真:(853) 2871 6385


資料提供:衛生局(SS)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1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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