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全年接受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須申請的人士
除了指定的“豁免申請”人士之外,其他符合服務對象的人士如資料有變,須向教育資源中心提出申請更新資料。
手續須知:
- 轉換所屬機構的使用者,可在網上下載或親臨教育資源中心索取專用申請表,填寫 “申請人資料”、“首次申請適用(此欄由所屬機構填寫)”欄目,並由新的所屬院校/機構負責人簽署確認及蓋章。
- 本澳高等教育機構任教的教學人員及研究人員如未能取得所屬院校/機構蓋章和負責人簽名,須提交可確認其是該高等院校之教學人員/研究人員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院校工作證副本)。
- 社會工作局非受資助但從屬於公益法人的設施的申請人須提交由身份證明局發出的公益法人的文件及其從屬關係的文件。
- 學校教育工作相關人員須先經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相關部門識別。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人員無須經所屬單位負責人簽名及蓋章,但須提交教青局工作證複本。
- 申請人可親臨教育資源中心提交更新資料,也可把資料電郵至:cre@dsedj.gov.mo 或傳真至:(853) 83959131。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資源中心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926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五上午10時30分至晚上7時正
(澳門特區政府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全免
審批所需時間
自接收已填妥的專用申請表及附同所需文件後15分鐘內獲知結果,申請人可憑身份證使用中心服務。 (服務承諾)
備注/申請須知
申請人可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網頁(www.dsedj.gov.mo “表格下載”)下載“使用教育資源中心申請表(DSEDJ-F01)” 或親臨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資源中心索取。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請透過聯絡電話或電郵向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資源中心查詢有關申請手續進度。
領取服務結果:
自接收已填妥的專用申請表及附同所需文件後15分鐘內獲知結果,申請人可憑身份證使用中心服務。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