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全年接受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首次申請者須填妥由中心提供的使用者資料登記表,出示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及遞交影印本一份,再次外借圖書時只出示澳門居民身份證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親職教育中心
地址: 氹仔布拉干薩街濠景花園24至26座地下
開放時間:週一至週日 上午9時至晚上9時30分
(指定公眾假日不開放)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地址: 澳門美麗街31號1樓
開放時間: 週一至週日 上午10時至晚上7時
(星期六、日及指定公眾假日不開放)
德育中心
地址: 澳門祐漢看台街313號翡翠廣場3樓
開放時間: 週一至週六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
週日上午10時至晚上7時
(中心假期除外)
網上辦理:
http://lib.dsedj.gov.mo/admin_b5.htm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辦理使用者資料登記後10分鐘內可以外借圖書資料 (服務承諾)
備注/申請須知
續借規則:
- 讀者需在借閱期滿前最少一個工作天辦理續借手續;
- 如無其他讀者預約借閱,每項外借圖書資料可續借一次,期限為兩週;
- 讀者除親身到各圖書室辦理續借手續外,也可透過電話或網上辦理;
- 若借閱資料已被其他讀者預約借閱,則不能續借。
逾期還書處理辦法:
- 所有圖書資料均須依時歸還圖書室,逾期歸還一天罰停借閱權一天,依此類推;
- 逾期一百二十天仍未還書者,圖書室人員將會註銷其登記,該讀者將不能在本局轄下任何中心圖書室借閱資料。讀者在還書後一百二十天,方可重新辦理登記,完成登記手續後才可借閱圖書資料。
遺失或損毀圖書資料處理辦法:
- 在確定圖書資料遺失或沒法修復情況下,讀者須向本局提交書面聲明,並且按該圖書資料的原價做出賠償。
- 讀者在辦理賠償手續後,若在一個月內找回遺失的圖書資料,讀者須親身把該圖書資料歸還所屬圖書室,並可申請註銷聲明書及退回所繳交的賠償款項;逾期不獲辦理。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辦理使用者資料登記後10分鐘內可以外借圖書資料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