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2024年6月3日至12月30日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手續:
申請人於獲信用機構批給升學貸款後的20個工作天內,可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個人帳戶登入“一戶通”網頁版或手機應用程式提出申請,或親臨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向教育基金提出利息補助貸款計劃申請。
申請所需文件:
- 由教育基金提供的申請表格(*倘申請人透過指定的網上系統提出申請,則需提交由指定信用機構發出的獲批貸款資料聲明書,而不需提交上述申請表格);
-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用以收取利息補助的銀行帳戶(澳門元)存摺副本;
- 在學證明(*倘新入讀申請人於提出申請時並未正式就讀有關課程,可先提交入學通知書及未能提交在學證明的解釋信作申請審批,但有關申請人於獲批利息補助申請後,須交妥在學證明才可按規定發放利息補助);
- 課程資料(包括課程最短修讀年期、預計完成課程日期及完成課程後可取得的學位程度資料);
- 其他教育基金認為需要補充的資料。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辦公時間:
週一至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網上辦理:
https://www.mo.gov.mo/home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自申請人交妥所需資料之日起計的30個工作天內,將批核的結果以書面或指定的網上系統通知申請人及有關的信用機構。(服務承諾)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電話:(853) 8397 2512
電子郵箱: bolsa@dsedj.gov.mo
領取服務結果:批核的結果以書面或指定的網上系統通知申請人及有關的信用機構。
教育
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