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無須辦理申請手續,符合完成培訓課程條件的教學人員可獲發證書。(實際情況請留意各課程簡介/章程的內容)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資源中心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926號地下服務台
辦公時間:週一至五上午10時30分至晚上7時
(澳門特區政府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全免
審批所需時間
完成培訓課程翌日起計9個工作日派發由教青局發出的教學人員專業發展培訓課程證書。
註1:如培訓課程包括考核,課程完成日是按導師完成評審所有考核工作翌個工作日起計。
註2:如證書由培訓機構(教青局以外培訓機構)發出,派發時間按課程簡介/章程另訂。)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於教師天地(http://www.dsedj.gov.mo/cre/formacao)查閱可領取證書資訊;
於報讀課程時已填寫手提電話號碼的教學人員將接獲可領證書的電話短訊通知。
查詢可按報讀課程簡介/章程內的課程查詢電話或向教育資源中心(電話:8395 9106/8395 9200)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
憑電話短訊通知或課程編號,親臨教育資源中心領取或代領。
教學人員領取證書,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或教青局發出的教學人員證(正、副本均可) 。
代領者須出示本人的身份證或教學人員證,以及證書持有人的教學人員的身份證或教學人員證(正、副本均可)。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