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治療評估

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全年接受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諮詢及評估服務申請表;(表格可於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索取或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網頁下載)
  2. 申請人及其父母/監護人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3. 學生近照1張(1吋半);
  4. 嬰兒健康手冊、衛生局掛號卡(金卡)副本;
  5. 本澳註冊醫生的醫療證明(如有);
  6. 學生的治療或評估報告(如有);
  7. 其它參考資料。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永寧)
澳門菜園路415號永寧廣場大廈3座,GF-1F
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在完成所有文件遞交後翌日起計 12個工作日內回覆評估時間。(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1. 為確保孩子在接受評估前有足夠的休息,請家長安排孩子於評估前一天晚上提早休息,以及於評估前必須進食早餐或午餐,讓孩子能有較佳的狀態接受評估。若孩子於評估前一天或當天身體不適(如:發燒或前一天晚上休息欠佳),家長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告知,或到評估地點時向評估人員反映狀況,以了解孩子是否適合進行評估。
  2. 評估當天,請家長按預約時間提早十分鐘帶同孩子到達評估地點,以讓孩子於評估前認識中心環境。若孩子較難適應陌生環境,家長可於評估日期前帶孩子到中心附近熟習環境,並於評估當天出門前向孩子預告,以減低孩子對陌生環境的焦慮。
  3. 評估當天,請家長為孩子準備小玩具或圖書,讓孩子在等候評估時有自我消閒的活動。此外,亦請家長為孩子帶備外套,以備不時之需。
  4. 若孩子有聽力或視力障礙,請家長為孩子帶備眼鏡或助聽器等輔助用具,讓孩子在評估期間能有效地接收訊息。
  5. 為讓評估人員能有充足的時間了解孩子的能力,請家長及孩子在進行評估的上午/下午盡量避免安排其他活動。
  6. 為讓評估人員能有效地了解孩子的能力,請家長及學校人員於評估前交齊評估所需的資料及問卷。
  7. 為保障個人私隱,在未徵得評估人員同意下嚴禁在評估地點進行拍攝、錄音及錄影。
  8. 評估所使用的題本及問卷均具有版權,請家長及學校人員切勿影印或以任何形式存檔,以避免侵權。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

行使親權的家長或監護人攜同身份證明文件親臨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領取評估報告(倘行使親權的家長或監護人未能親臨領取文件,可撰寫授權信授權他人領取)


資料提供:教育及青年發展局(DSEDJ)

最後更新時間:2022-10-10 15:10

教育 非高等教育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